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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整治价格收费秩序办公室获悉,广东省决定把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作为今年下半年整顿价格收费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制止乱加价、乱收费和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重点是整顿农村电价和农民建房收费。
据了解,广东省确定下列收费属于违法收费和乱收费:各市、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省政府有关部门自定的而未经物价部门报省政府批准的收费;凡是利用行政审批、发证之机搭售、推销商品,强制农民接受服务、收取没有合法文件依据的费用;政府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审批职能,向农民收取法律、法规、规章上没有明确,也没有经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物价部门审批的费用。
此外,广东省还规定,在农产品收购中,收购单位压级压价、多扣水分和杂质、少付农民价款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超过标准收取电费、向农民乱摊电费,在农网改造中收取未经省物价局批准的费用,超出省物价局制定的标准收费的,均属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