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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从8月1日起对进出国境的邮寄物实施检疫管理。
据介绍,检疫管理是为防止传染病、寄生虫病、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通过邮寄渠道传入、传出国境。检疫范围为:进境的动物、植物、动植物产品;进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邮包;进境邮寄物所使用、携带的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等。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派员在武汉市邮政局国际邮件分拣场地实施现场检疫。进境邮寄物经检疫合格或经检疫处理合格的,加盖检验检疫印章放行;出境邮寄物中如含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寄件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未能通过检疫的邮寄物,将由检验检疫机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