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委会第一次会议于7月27日在珠海结束。
澳门回归祖国以来,内地与澳门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在已有的基础上又得到新的发展,进出口贸易、双向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都取得了较快的增长。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关系稳固健康地向前发展,促进双方经贸合作,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决定设立商贸联络机制。该联络机制将由外经贸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财政司负责,双方有关部门参加,每年在内地或澳门召开一次“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系委员会”会议,就内地与澳门经贸交流中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商贸联委会”将严格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澳门基本法,以及内地与澳门各自的经贸法律的规定开展工作。
内地与澳门特区商贸联委会下设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两个小组,在两天的会议期间,双方代表秉承“务实、高效”的原则,介绍了内地与澳门特区的经贸形势,并就如何促进双方经贸合作等议题进行了务实、坦诚、认真地交流,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双方代表一致认为,内地与澳门特区商贸联络机制的建立为内地与澳门特区经贸官方层面的交流提供了一个正式的渠道和方式,对于务实地推动内地与澳门经贸合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双方商定,内地与澳门特区商贸联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02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