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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其产品出口,海关总署、外经贸部新近联合出台了10项便捷措施,开辟绿色通道,为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中国关境内从事高新技术生产,其生产产品已列入科学技术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编制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并且年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使用出口便捷通关程序。
经海关和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可适用提前报关、联网报关、快速转关、上门验放、加急通关、担保验放、咨询服务7项便捷通关措施。
对于从事加工贸易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如果其生产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保证有关数据真实无讹并向海关开放的,除可以适用以上7项进出口便捷通关措施外,还可以向海关申请加工贸易联网管理,并适用免设台帐、免审合同、免办手册3项便捷措施。
《通知》还指出,对出口额未达到上述规定要求,但资信可靠、情况特殊、确实需要适用以上有关便捷通关程序的大型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由主管地海关和外经贸部门核报海关总署会同外经贸部批准。
据悉,目前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相应修改通关软件,预计将于10月全面实施。但其中能暂时采用手工方式操作的部分便捷措施将于8月1日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