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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积极财政政策已持续了3年。积极财政政策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被称为扩张性财政政策,主要包括增加政府支出和减少税收两个方面。但是近两年,虽然中国对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提高部分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实行所得税抵免等,再加上个人所得税扣除额的提高,这些税收政策都或多或少地起到了减税的功效。但是,应当说上述税收政策的调整只是局部的,並严格限定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那么,在正式入世后,到底存不存在减税空间,有没有可能继续出台减税的政策呢?专家指出,目前中国财政收入的90%来自税收,因此,“减税后将导致财政收入大幅下降”的担心,会减缓政府减税的决心和步伐。2000年中国财政收入为13380亿元,GDP为89404亿元,财政收入佔GDP的比重仅为15%左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20%———30%的平均水平。在这种条件下大规模减免税,将会导致经常性的财政开支难以保证,增大政府债务负担。
据综合消息,但是没有减税空间,並不意味着没有减轻纳税人负担的空间。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所副所长刘佐指出,纳税人的负担重,不是在税收,而是在税外的负担,比如各种基金、收费、摊派等。要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首先应该减轻税外的负担。
刘佐分析,对不同的税种来说,既存在加税的空间,也存在减税的空间。近年,税收方面採取的主要措施都是减税的,以后也还会有一些减税措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扣除额的增加,实际上就是一种减税的措施。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与国际上相比还是比较高的,也有降低的必要和可能。另外,入世后,关税也必须要下调。
而增值税,也有减税的必要。现在增值税的最大问题是,中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购进的固定资产不能扣税,这样,一是加重了投资负担;二是在流通环节中,重複征税;三是出口退税不彻底;四是现在只有中国和其他几个较落后的国家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有可能会减少税收,但是这样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反而会增大税基,扩充税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