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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共享对中小企业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影响。
通过品牌共享,获得品牌宣传的规模效应。就中小企业而言,品牌宣传会受到资金、人员等因素的限制。品牌共享后,原本力量有限的中小企业组成了一个以品牌为纽带的联合体,作为统一主体进行品牌宣传,具有个别企业难以比拟的优势:一是可以节省费用开支,因为几个企业集中资金为同一品牌作宣传,对每个企业而言,每一单位的费用开支就能获得几个单位的回报;二是增强品牌宣传的效果,提高共享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当多个企业共用同一品牌时,该品牌会在更多的地区、更广的范围出现,扩大在经销商和消费者中的影响。
通过品牌共享,实现销售渠道共享。个别小企业的销售渠道十分有限,可能仅限于某个地区、某几家经销商。而且,由于经销商的货架有限,出于减少风险、增加获利机会的考虑,经销商往往更愿意经销名牌。因此,对个别企业而言,扩大销售渠道要付出极大的努力和代价。品牌共享后,某一企业可以通过品牌的纽带轻易打入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已经在使用的经销网络,原来分属于各企业的销售渠道成了品牌联合体内所有企业的共享渠道,由此大大促进了品牌联合体内所有企业的产品销售。
通过品牌共享,延续品牌的生命周期。中小企业由于资源有限,往往从事单一品种产品的生产,而单一产品的品牌寿命随产品寿命的终结而终结。品牌共享使品牌的影响力能长期延续下去,避免因单一产品寿命的终结而终结,使单个企业有余地研制产品新功能,开发新产品,完成产品的更新换代。
品牌共享对中小企业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比如,品牌联合体内单个企业的产品延伸和业务扩展受到限制。因为单个企业的产品和业务扩展可能与其他企业相重复,或与品牌定位不符,从而损害品牌联合体的利益,因此产品和业务的扩展受到契约和协议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