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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及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将优先享受到浙江省技改投资贷款贴息的扶持。日前,浙江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浙江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级财政的这一贴息率为2%—5%。
根据规定,浙江省的财政贴息,将优先支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优先支持省“五个一批” 重点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同时,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扩大出口、改善效益以及节能降耗、综合利用、防治污染的技术,支持高新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贴息使用范围包括当年和上年度的国家和省重点技术改造,省批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技术改造等项目。
据浙江省经贸委投资处介绍,“九五”期间,全省仅省级财政就安排贴息资金3亿多元,扶持技改项目共746项,总投资为312.8亿元。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实现年利税近190亿元。从今年上半年全省财政贴息资金完成情况看,预计全年省级财政贴息资金将保持去年 1.5亿多元的水平,市、县(市、区)有所增长,达6亿多元,将继续发挥“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拉动全省技改投资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