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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类小煤矿必须全部停产整顿,各级政府必须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5月23日发出了《关于全省各类小煤矿立即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此后,全省各类小煤矿基本做到了停止生产,但部分小煤矿仍然顶风行事,在停风停电的情况下冒险蛮干,偷偷生产,随时有发生伤亡事故的可能。为此,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再次要求全省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
通知要求,全省乡镇煤矿、包括已改制为集体和民营的国有煤矿,必须一律无条件停产整顿,任何乡镇煤矿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在停产整顿期间生产出煤,停产整顿期间凡偷着生产出煤、停止通风或停止供电后井下仍有人作业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证照,采取措施强行关闭,对矿主依法查处,同时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及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强调,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及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领导,由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监察,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制定周密工作计划,采取强有力措施一抓到底,9月底之前小煤矿必须都达到“整顿标准”等各顶要求,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