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深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设涨跌限制,限幅为前日收市价的±10%,因此,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的为无效委托;
2.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或信息披露而被要求停牌,在停牌时间输入电脑的委托为无效委托,且资金或股票会被交易所冻结一天;
3.未做上海指定交易的客户所做沪市买卖的委托均为无效委托;
4.买卖委托的价格超过最小价格步长的为无效委托;
5.零股须一次卖出,分次卖出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6.非交易时间新股申购委托为无效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