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施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关于银行中间业务方面的法规。
规定中确定了商业银行可以开办结算类、代理类、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等6类中间业务,并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开办代理证券业务和投资基金托管等业务。
所谓中间业务,简单的说,就是商业银行开办的除了存贷款以外的非利息收入业务。比如汇款,代理证券、保险,提供担保等。与传统的存贷款业务相比,中间业务具有收入稳定、服务性强、风险较小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