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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日前与43家企业签订了先放后税合作备忘录,并给这些企业授牌。据介绍,这项内容是厦门海关服务地方经济加快通关速度的一个承诺,也是方便企业合法进出,减少货物滞港,提高贸易效率,节省企业费用的优惠措施之一。
先放后税,是指企业进口自己经营范围内的货物在履行正常的海关手续并开具税款缴款书后海关即予以放行,同时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一种分类管理做法。从去年开始,厦门海关在关区确定了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厦门ABB开关有限公司、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试行这项优惠措施,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企业普遍认为这项措施出台后,海关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通关环境进一步好转,货物通关速度提前半天至两天,企业效益明显提高。恒安集团一位负责人说,去年此项优惠措施试行后,该集团直接节省资金400多万元。
据了解,此次被厦门海关首批确定为先放后税的43家企业,其中30家为A类企业,13家为B类企业;绝大部分为生产性企业。
厦门海关关税处负责人表示,该关还将进一步扩大先放后税企业范围,凡经海关企业分类评定为A类、年纳税1千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和年纳税额5千万元以上的贸易类企业,或其他由厦门海关认定的具有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先放后税,让更多企业享有此项措施所带来的便利和优惠,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