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引起纠纷的商品房维修基金,在上海终于有人管了。
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在销售中,开发商与购房者均应按房价的一定比例缴纳维修基金。但这一规定并没有实施细则,实行过程中都是开发商或物业管理企业向购房者收取维修基金,而开发商是否缴纳维修基金则没有监督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开发商不仅不缴纳维修基金,甚至挪用、侵吞购房者的维修基金。上海正是针对这一现象,出台细则,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住房销售申请时,必须缴纳物业维修基金,逾期不缴的,将被行政处罚,业主委员会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