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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弘士于6月22日在沈阳宣布,辽宁省将从7月1日起在全省限期使用车用清洁燃油。
据介绍,从7月1日起,全省所有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汽(柴)油中必须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碳的、经环保部门认定的清洁剂。清洁剂将按照规范的方法,从炼油厂或加油站统一加到车用汽(柴)油中。
有数据显示,在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物中有50%来自车辆尾气污染。我国2000年颁布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全国范围内禁止使用含铅汽油,作为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举措。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已经推广使用了清洁燃油,大连市也在去年开始在辽宁省进行试点。
陈弘士表示,环保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将对使用清洁燃油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使用清洁燃油导致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