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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年收入超过6万元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开始说“不”了。记者昨天获悉,位于京西最大的经济适用房社区“长安新城”,近日成为北京第一家开始实行家庭收入核定表的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有十几户购房者因收入“超标”没有通过审核,最终未能与开发商签订协议。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今年初出台,它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进行了明确限制:申请者须是本市城镇居民,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在2001年底前,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本市城镇居民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规定出台后,一些经济适用房项目仍然“敞开卖”,一度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热点。
据介绍,长安新城的开发商“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从今年5月起试行家庭收入核定,具体办法是,开发商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危改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等不同购房者,设计了3个不同的核定表,购房者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收入,包括指工资、薪金所得,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等收入。
要想在长安新城买到经济适用房,至少要过3道关。核定表先经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及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批盖章,再经开发商仔细检查,最后报市开发办进行审批,审批不合格,开发商将劝其退房。大成房地产经营部经理王磊介绍说,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享受住房“补贴面积”不一样,如正副科为70平方米,正处级为90平方米,可购房者形形色色,相当一部分没有行政级别。此外,长安新城主力户型从80余平方米的二居室到100多平方米三居室不等,客观上也给“核定”购房者造成了许多操作困难。目前的解决方案是,大成房地产给不同购房者“挂靠”了行政级别,要想超面积购买,须按购房款10%补足综合地价款。这样,购房者虽然买的是经济适用房,但由于补足了综合地价款,可以视同拥有全部产权的商品房上市交易。
据了解,虽然已对高收者说“不”,但长安新城的销售并未“走缓”。相反,其一期10万平方米的千套板式小高层已全部售罄,后期认购也持续火爆。(窦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