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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和国土资源厅三家联手,从现在起,花半年多时间,对全省近3年土地批租情况开展专项治理,大力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以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供地机制。
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江苏非农用地供应量也稳步增加。近10年,江苏批准非农用地67000公顷。过去,大量土地使用权的变更交易,是以批租协议出让形式进行的,领导批示、个人拍板、暗箱操作较为普遍,不仅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而且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近3年,江苏通过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仅500公顷,收益资金60亿元,仅占批准出让土地总量的30%左右。招标拍卖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一般比批租出让、“以地补路”的价格高4至5倍,甚至10多倍。
为此,中共江苏省委和江苏省政府最近共同批准,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土地批租专项治理。江苏土地批租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对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所有的土地批租项目,进行认真的逐项清理;但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土地批租腐败问题,则不受时间限制,不管发生在哪一年,都要及时组织逐一查处。在全面“自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相关部门统一组织重点检查,深入查处重点项目违规违章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
结合专项治理,全面加强有形土地市场建设,实行土地供应市场化。江苏目前已有84%的市县建立了有形土地市场,今年第三季度前,所有市县都要建立土地有形市场,并挂牌运作。从7月1日起,政府出让经营性项目用地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以及土地的联营合作等交易,实现抵押权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法院判决需拍卖变现用于偿还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都必须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也必须到土地市场办理有关手续。
从现在起,江苏还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行为,大力推行土地招标、拍卖,规定所有商业、旅游、娱乐和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供地。其他用地实行公开挂牌方式交易,有条件公开竞价的,也必须实行招标、拍卖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