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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0571)董事会今日就资产重组设立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有关事项发布公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原则同意天津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合资项目调整方案,成立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公司原有生产经营范围不变。
公司与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事宜,已于2001年4月9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投资[2001]328号文批复,原则同意天津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合资项目调整方案,成立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公司原有生产经营范围不变。该公司总投资为9,956.50万美元,全部为注册资本,其中:公司持有4,712.31万美元的股权、占47.33%,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持有4,978.25万美元的股权、占50%,天津摩托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65.94万美元的股权、占2.67%。
本次重组为以天津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为存续方,以公司五个全资子公司为加入方,采取吸收合并方式设立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2001年5月25日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同意天津本田摩托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五个子公司,即: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总汇、上海新大洲摩托车有限公司、上海新大洲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