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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中国会计学会秘书长刘玉廷于6月3日透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框架是:针对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在内的各类金融企业,制定一个总制度,对上述企业的资产、负债、权益、费用等作出规范。
刘玉廷在“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会计制度改革高级研修班”上指出,《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内容上将会有较大改革。其中,银行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贷款的呆账的准备、提取及核销。银行收入中的利息收入和确认,特别是逾期贷款的利息收入的确认,还有表外业务等都将作出更为明确、细致的规定,将更符合国际通行原则。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投资公司也将按照国际通行做法,进行较大幅度的改革。对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保险公司的各项责任准备的提取等,都将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
刘玉廷指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是本次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各专业核算办法,目前正在加紧制订中,其中《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可望于今年下半年推出;《小企业会计制度》将于明年出台。
他还表示,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4项具体会计准则出台,今后,每年将发布一系列的准则,最终形成一个完备的会计准则体系。他说,随着一个高质量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出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改革将会向前推进一大步。(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