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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从6月1日起至8月10日,将分阶段联合清理规范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强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打击非法经纪活动。
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今年1至5月受理房屋中介问题的投诉45件。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从业机构混乱;经纪机构扣留看房押金;部分经纪机构采取欺诈行为,暗箱操作非法赚取房屋买卖差价;经纪机构自定经纪合同,权利、义务极不对等。有的合同中含混成交的概念,把成交定为“客户与业主见面”、“客户与业主交换业务方式”或“客户支付定金”,以作为收取佣金的依据。
这次规范清理,是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重点从三方面入手: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加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清理规范原有的房地产经纪市场。
对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包括对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核发资格证书等工作。今后,凡在房地产转让、租赁、置换等经营活动中,从事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市工商局和市国土房管局核发的《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资格考试合格证》。对房地产经纪人及其经纪活动的日常监管,实行属地管辖原则,由所在区县工商分局和国土房管局协调进行。
据悉,北京市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公司1.6万余家,其中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3400家,取得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中介机构资格证书的有700家。(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