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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吉林省珲春出口加工区通过了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计委等8个部委联合考核评议,正式通过国家验收。
珲春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谁设立的,是全国出口加工区试点之一。企业在加工区设厂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海关在区内实行新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简化通关手续,方便企业进出,实现了货物在主管海关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通关要求。加工区位于国家级开发区--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内,与俄罗斯、朝鲜毗邻,规划面积2.44平方公里,启动面积0.6平方公里,目前,已投资1000万元完成了供水、供电、供热、道路、通讯等基础建设。(李忠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