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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日前出台若干措施,对工业项目的用地地价优惠、建立银企挂钩制度、降低部分收费、简化工业项目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等作出新规定,为工业发展开辟“绿色通道”。
此次汕头市新出台的扶持工业发展若干措施,对在市区范围内已统征的工业用地,新办工业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般性工业项目地价款按现行工业用地平均标定地价的50%收取,市级以上认定的高新科技项目按现行工业用地平均标定地价的40%收取。市将建立银行与企业挂钩制度,每年在全市选择100户以上信用等级较高、借贷信誉好、市场潜力大的工业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该市还对工业企业实行降低部分收费。规定全市各港口的疏浚费和港口装卸费按原定收费标准分别降低30%和20%;免收新办工业项目供电贴费、易地搬迁工业企业及已投产工业企业增资扩产供电扩容费,新办工业项目免收供水负荷费。
同时,简化工业项目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规定凡属国家鼓励投资项目及允许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者可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手续;凡属国家、广东省产业政策鼓励及允许发展(除特种行业外)、总投资在2000万美元以下3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工业生产性项目,先报区县(市)计划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备案登记,再由区县(市)外经部门审批合同、章程;凡属国家、广东省产业政策鼓励允许发展(特种行业除外)、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内资工业生产性项目(含技改项目),实行核准登记制,由投资项目法人报同级计划主管部门(技改项目报工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此外,汕头市政府将成立企业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内外资项目和联合审批工作;向企业提供技术、市场咨询服务。对企业申报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和首接责任制。还将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信用,解决融资难问题。(侯伟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