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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一直是上市公司会计报表中一个十分“灵活”的会计科目。由于其绝大多数形成于企业的销售环节,具有“应收而未收”的特点,它的存在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绩效,也有可能因日后无法收回造成坏帐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甚至“刹那间”将企业由赢变亏。而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单从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中,似乎很难判断这些应收款何时会变成“定时炸弹”。
今年刚刚戴上ST帽子的沪东重机有关负责人在日前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表示,公司2000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天津造船厂破产,导致其欠公司货款5022万元无法收回而形成坏帐损失并计入管理费用,由此造成管理费用高达10790.34万元,在其主营业务利润达6340.55万元的情况下,2000年度净利润反而亏损4656.67万元。据有关人士介绍,公司方面在1999年已经了解到天津造船厂经营状况不佳,也曾多次上门催讨,2000年曾经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对天津造船厂进行调查,发现其包括土地在内的固定资产已经全部拿去偿债。公司此后专门为此事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但“由于法律上对破产程序有明文规定”,因此ST重机只得眼睁睁看着5000多万元应收帐款付之东流。
问题在于,公司早知天津造船厂陷入困境,应收帐款有无法收回的危险,为什么不在1999年年报和2000年中报当中作出相应披露,而只是按照应收帐款年限计提一定的坏帐准备金?公司有关人士称,天津造船厂与公司在98年以前均属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国家军工体制改制后才分属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而且天津造船厂与ST重机有“长期合作关系”。言下之意,正是由于这千丝万缕的“关系”,ST重机始终认为这笔应收帐款还是有收回可能的。即使在ST重机了解到天津造船厂已经资不抵债时,他们的唯一办法是找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而事实证明,“上级主管部门”要协调两家分了家的下属公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类似ST重机因应收款无法收回导致亏损的“故事”在其他不少上市公司中也曾不止一次发生过。前不久刚刚退市的水仙电器,因其放松了对下属销售部门的管理造成大量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刚刚戴上PT帽子的永久股份1999年中期曾突然大幅增加坏帐准备金的提取比例,造成当年度亏损额高达1.9亿元,同比增亏近三倍;ST猴王对其大股东的应收款至少8.9亿元,如今几乎陷入破产境地;PT粤金曼已经对大股东和关联企业的应收款计提了近10亿元坏帐准备,比其总资产还要高,而如今的PT粤金曼也已经成为沪深两市资不抵债最严重的公司之一。造成这些应收款无法收回的原因无论是经营不善、管理不善还是大股东“黑了心”,但在事情暴露并发展到不可收拾之前,中小投资者看到的只有帐面上“按规定、按年份、按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
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各种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帐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已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帐准备金;未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帐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问题在于,不到最后关头哪家企业会承认应收款“无法收回”?而此前“按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怎么能反映企业确切的资产质量?照理说,这种情况下最有资格出面的是会计师事务所,然而事实上,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往往在关键时刻失去他们的“职业判断能力”。有种说法是,如果企业的坏帐准备金提得太多,会影响到企业的利润,从而导致国家税收任务不能顺利完成。但是如果会计报表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造成投资者的投资失误和企业的决策失误,进而影响到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那么目前只顾及这些蝇头小利
则是“得不偿失”的。
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国家正在进行针对上市公司的企业会计制度改革,解决其信息披露质量问题。他强调,会计制度改革不要追求形式,而要看实质,判断的唯一标准是看会计改革的应用程度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否与国际会计管理相协调。由此看来,中小投资者们“还企业一个本来面目”的梦想似乎就快实现了。(金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