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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推动和发展深圳与新疆的经济合作,深圳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5月21日在乌鲁木齐签定《深圳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合作协议书》和《深圳与新疆助学基金协议书》。
根据协议,将深圳的资金、管理营销渠道和关联市场优势嫁接过去,共同促进新疆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鼓励深圳企业在新疆建立若干个出口商品货源基地;双方组团参加每年一度在两地举办的乌鲁木齐对外经贸洽谈会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深圳帮助新疆分期分批培训西部开发所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2002年――2005年,每年为新疆培训100名人才,费用由深圳支付。
深圳市3年内将拨款1亿元,设立“深圳新疆助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新疆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教育。 (李忱 胡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