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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沪深两个交易所均发布了谴责公告,对ST冰熊、ST深华源以及ST金马予以公开谴责。
三家T类公司的违规事实,各具代表性:前一家是因为预亏和重大涉诉事项不及时披露以及年报存在不实数据;而ST深华源则不顾国家财务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利润,使年报由亏变盈;ST金马则在半年多的时间里中报和年报均不如期披露,公司董监事也不按规定履行有关承诺义务,由此三次遭到公开谴责。
尤其严重的是,ST深华源在玩年报“变戏法”的同时,却不把重组信息进行公告,以致导致股价异常波动,可谓“公开做秀”,视法规为无物;ST金马则一而再再而三被谴责,真是“屡教不改”。尽管这三家公司的违规程度不同,但有一点相同:为达到各自不同的目的,漠视法律法规,完全把投资者的利益甩到了一边。
其实,谴责不是一般的批评,谴责的背后是对违规者严厉的舆论声讨。连几岁的孩子都顾及自己的脸面,上市公司如何能不在乎自己的“公众形象”呢?
无疑,两家交易所近日的集中谴责,表明了监管层十分严肃的态度:给违规者曝光,休想蒙混过关。
庆幸的是:目前三家公司已对自己的违规有了明确的认识,管理层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和变化,但愿新的管理者吸取教训,莫再把规则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