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旧版《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将同时作废。据了解,这次换发新版《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适用于1997年以来通过全国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考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取得《企业登记代理资格证书》的人员。(龚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