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在14日发布的公告中称,上证所于2001年5月9日受理了郑百文报送的宽限期申请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及有关解释,经审慎审议和质询,同意给予郑百文12个月宽限期,宽限期自该公司暂停上市之日即2001年3月27日起计算。郑百文董事会今日就上述信息进行了披露。并称,若公司2001年度不能实现盈利,仍将被终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