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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日前要求全国海关把“整顿进出口秩序、规范进出口行为”确定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从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口岸清理整顿力度、规范进出口企业行为和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四个方面入手,大力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秩序。
海关总署指出,打私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严防猛打。要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思路,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商品的动态分析,加大通关现场的查私力度,坚决打击伪报品名数量价格、夹藏闯关、转关“飞料”以及非法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等进出口贸易渠道的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海关缉私警察队伍建设,发挥刑事执法的威力,打团伙、破大案、抓逃犯,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要大力清理和整顿口岸及海关监管场所。对不符合海关监管条件或者多次发生走私违法行为的码头、堆场、仓库、转关运输监管点等,要坚决关闭或停业整顿。严格规定新设监管场所的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监管场所实行“一票否决”。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压缩总量、集中管理、确保监管”的原则,建立海关公共监管场所,实现对进口物资管理由传统分散转向现代集约、管理手段由落后走向科学的一次“整合”。 (杜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