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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家电销售进入旺季,南京不少商家纷纷打出大幅降价的招牌,且呈互相攀比的态势。对此,江苏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声明:商家应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采用无依据的“市场最低价”、“特价”等误导性用语诱骗消费者。对那些借竞争之名、损害消费者和国家利益的不正当行为,物价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这位负责人指出,正常的价格竞争,有利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有利于广大消费者,而低价倾销等无序竞争,将导致价格信号的失真,扰乱正常价格秩序。相关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利用明码标价欺骗消费者;不得借降价之名,以次充好、混等混级,降低质量损害消费者;不得采用“处理价”、“跳楼价”、“打折价”、“优惠价”等名目,虚拟降价;不得在一定时限内以高标价、大折扣的手段伪装降价,或以很少的商品数量冒充大量商品降价,进行限量销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损害国家利益;也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不正当价格行为。(苏价中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