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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银行、保险等行业现在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云南省政府日前公布:允许外商投资这些垄断行业。
省政府还公布,外贸、旅游、商业零售、中介咨询、客货运输等服务贸易领域届时共同对外开放。
为了最大限度地放宽对外商投资的各种限制,达到“十五”末全省合同利用外资和实际利用外资比“九五”翻一番的目标,云南省还要放宽税收、土地使用等优惠政策。
今后,设在该省的属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牧产税。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国家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