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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结束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帐工作会获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将全面推行县级报帐制,以主体明确、分工合理、程序简化、核算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
过去,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从中央到行政村层层下拨,中间环节过多,给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诸多不便,容易出现挪用资金、白条入帐、现金结算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为使县级财政报帐制在全国顺利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江苏、吉林、湖北一些市县进行了试点。结果表明,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适应了新形势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明确了财政部门、农发机构、项目建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的职责,形成了一套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扩大了县级和开发部门的调控权,便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行招投标制和大宗材料政府采购制,实现竞争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