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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国情不同,入关/入世时所处的国际经贸环境差异较大,所采取的政策导致的结果也不一样。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是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世界经济向服务经济、知识经济转移,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潮流,各国经济的开放度均达到较高水平,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潮流,WTO已实现自身制度创新及新世纪来临时加入WTO的,没有任何国家的经验可供我们照搬照抄。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总是回避竞争,拒绝或恐惧竞争,则其是不可能繁荣与富强的。当前,最迫切的是我们要勇于挑战竞争,要做好各项扎实、细致的工作迎接竞争。
转变观念调整经贸政策
主动地改革与GATT/WTO体制不一致的政策、法规。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丧失经济主权,是我们改革生产关系中与迅速发展的生产力不相适应部分的必经之路,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更重要的是我们经济发展思想和政策决策思路的重大转变。我们一再坚持要“利用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发展经济。在实践中,却一味坚持对某些产业的过渡保护,一些经济政策决策不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现实,没有通过政策调整充分利用好国外的资源和技术。例如,我国是一个人均资源和土地相对较少的国家,我们应大幅度降低资源性和原料性产品的关税,扩大诸如石油、木材、纸张和纸浆、高能耗产品的进口,保护好我们有限的资源和环境,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不要消极地看待进口和贸易自由化可能带来的贸易收支的变化,最主要的是要客观地认识到贸易逆差和国际收支状况与一国的经济政策及其目标有必然的联系。作为全球第9大货物、第14大服务出口国和第7经济大国,我们已具备了广泛参与国际竞争和从经济竞争中获益的能力。不要误认为贸易逆差和国际收支逆差就意味着本国经济状况恶化。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下,这些传统的经济指标已经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关系。尽管日本每年的贸易顺差高达1000多亿美元,经常项目盈余也高达1000多亿美元,长期国际收支处于顺差状态,但我们并没有看到一个充满竞争活力、持续增长的日本经济。90年代,日、美经济发展及政策选择的不同,以及若干发展中国家入关/入世的经验与教训,充分说明,我们要抓住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调整国内经贸政策,充分利用国外资源(自然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等)和国外市场发展壮大自己,不要局限于利用国内市场和有限的国内资源发展本国经济。
客观看待入世中的角色转变
既不要把GATT/WTO看成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也不要把经济发展中可能存在的现象、问题都归咎于入世。既不要把自己变成WTO规则的奴隶,失去了自我,把W TO协定、协议奉为神灵;也不要认为一旦入世了,我们就可以改造WTO,可以不遵守其规则了。作为主权国家,我们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以此作为在W TO体制下决策的重要依据,要善于利用WTO规则维护自身利益。例如,随着一国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必然带来就业结构的转变,这自然会使一部分人下岗或转岗,这与入世与否并无直接的联系。任何国家,无论其是否是WTO成员,都存在就业问题,企业破产与倒闭问题,这是市场竞争的必然反映。我们可依WTO一些条款,对一些企业提供过渡期的保护,让其相对平稳地过渡。
规范政策法规
随着W TO管辖范围及成员数量的扩大,加入WTO已经与过去加入GATT不同了,这就需要我们对入世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综合研究,必须要客观、公正地作出政策决策,不能仅单纯考虑某一局部地区、产业的利益而忽略全局、全国的利益;既要认识到眼前利益,也要考虑长远利益。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我们认为要尽快形成一个统一的国内商品、要素、服务市场,打破地区、行业对市场的分割,尤其要消除用行政权力形成的受保护的市场,真正实现全国统一政策、法规体系规范下的市场有序竞争,不能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消极地利用WTO规则或条款,保护落后,保护少数既得利益者。例如,入世后,随之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要加快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要尽快修改《外贸法》,统一外资立法,更要加快服务贸易开放市场后的监管与保障机制的建立。但服务业开放分属不同部门,涉及电讯、金融(银行、保险、证券)、旅游、商业、运输、建筑、文化娱乐及体育、环境保护、教育、健康及社会服务等12个大行业,是制定一个统一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法律体系,还是分属若干部门制定若干部门法来加以管理,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统一协调,由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共同制定,克服部门立法的局限。
正确看待贸易自由化
有人认为加入GATT/WTO,推动贸易自由化,会导致投资自由化,进而实行经济自由化,最终导致经济决策的民主化和政治自由化、民主化,国家政治、经济不安全。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和道理的。一方面,贸易、投资自由化均是一国在政府主导下推动的,是一个渐进的、逐步的过程,GATT/WTO发展50多年的历史说明,没有一国加入GATT/WTO后就实行贸易、投资自由的,“贸易自由化”不等于“贸易自由”,更不等于“自由贸易”;投资自由化也不等于投资自由,贸易自由化也不等于必然要立即实行投资自由。贸易、投资的自由化同样也并不意味着经济自由。另一方面,一国政治体制、意识形态是由本国人民依据本国的国情自主选择的,苏联的解体、东欧的巨变,并不是其加入GATT/WTO后的结果。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是一国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只要把握好贸易自由化的度,就不会导致国家经济不安全。
增强自身竞争力
加入GATT/WTO意味着一国经济贸易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外因仅是事物发展的基本条件,内因是根本。各国的实践表明,我们要抓住入世的机遇,加快实现三次产业间的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服务业是未来国际经济贸易竞争的核心和焦点,服务业现代化是一国经济现代化的标志和基础。同时,更要加快三次产业内部的结构调整,利用国内外资金和技术加快产业升级,全面广泛地参与国际分工,主动地接受国际产业结构转移中的正效应,规避负效应。要引导企业进行市场结构(要面向国内外市场)、产品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调整,增强企业竞争力,集中精力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 (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