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