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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全国春季糖酒会上,就因为贵州茅台镇的一家名不见经传的白酒厂在业内公开提出倡议:“应在酒包装上标明‘酗酒有害健康’的字样”而引发了白酒业的一场大辩论。当地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时,把其称做是“白酒业的一场地震”。
其实,许多人也许还记得,关于白酒包装上要加注警示语的公众舆论几年前已经提出。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河南一名叫王英的女子,因丈夫酗酒致死,把酒厂告上法庭,除要求生产这种白酒的酒厂赔偿损失共计60万元外,还要求酒厂在生产的白酒包装上加注警示内容:酒中所含的真实成分及其比例以及酒精致死量、中毒量等。
原告王英认为,尽管被告酒厂的酒标签是按照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的强制性标准印制的,但1989年颁布的《饮料酒标签标准》已落后于现在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她之所以要打这场官司,是因为目前所有的白酒标的只是配料或原料表,这其实是一种误导。因为这些原料经过发酵生成白酒,消费者喝到肚子里的已不再是“水、小麦和高粱”,而是水、乙醇、甲醇、杂醇油、氰化物等,其中甲醇、杂醇油、氰化物对人体有害。而除了酿酒专家,谁能了解这些细节?
尽管这起官司已经过了两次判决,但两次失败的王英依然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正在再审,最终结果目前还不得而知。应该说,王英案子的胜和败,对整个白酒行业都有重大影响。因为,一旦她胜诉,白酒瓶上都贴了警示,人们喝酒前可能就会掂量掂量了,那么白酒的消费量可能也会受到影响。而此次糖酒会上,竟然在同行内发出了这种声音,引起的巨大争议也是正常的。
记者在糖酒会现场了解到,这家名为贵州茅台镇南宾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已经率先在自家生产的“小酒保酒”包装上标注了“酗酒有害健康”的字样,而其发出的倡议还包括:“积极推动白酒国家标准的革新,使警示标志成为法定条款”、“积极自律,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也应标注‘酗酒有害健康’字样”。对此,表示支持的企业寥寥无几,明确表示反对的企业则认为,这种做法对于消费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就像现在在香烟包装上印“吸烟有害健康”,但又有几个人因此而戒烟?但对于酒厂来讲这是自加束缚,会限制整个行业发展。而反应更激烈的人则认为,这完全是南宾酒厂进行自我炒作,他们反问道,喝酒过量有害健康,人人皆知,什么吃多了都能撑坏了,难道它们都要写出警示语吗?
对于白酒包装上该不该加警示语的问题,一些媒体的记者采访过一些权威人士,有意思的是,他们对此也是意见不一。
北京市酿酒协会秘书长于长水:没有必要加警示语。如果喝酒之前看到这种提示,就没有情趣了。没有必要在酒标签上加警示语,符合国家《饮料酒标签标准》就可以了。谁都应该知道文明饮酒,喝多了影响健康,责任只能由自己承担。国外烈性酒最高为40度,我国达65度,白酒的生产度数有下降趋势。我国酒标签的强制性标准有10项,有的酒厂在标签上加“过度饮酒影响健康”,我认为,警示语可加可不加,国家没有明文规定,企业自便。协会不准备倡导酒行业这么做。而且,技术上也做不到统一规定安全量。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坚昆:应该加警示语。酒的超量消费已经影响我们的健康了。我呼吁有关部门修订标准,在酒标签上加警示,也希望广大酒厂能够主动做到这一点。至于说技术上无法统一饮酒安全量的问题,其实比如写上“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的警示就可以了。
河南省白酒协会副会长吕培义:打上警示,销量不会减少。如果我是酒厂的厂长,就会采纳建议打上“酗酒有害健康”警示语。香烟现在都有“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可大家该吸还是吸。酒和烟一样,即使打上警示,销量估计也不会减少,说不定还给消费者以诚实感,会提高企业形象。
据了解,在酒类产品上明示警示语其实在国外不少国家都有明确规定。例如美国联邦法律汇编中《酒精饮料健康警告声明》就规定了“强制性标签内容”:“政府警告:?1?根据卫生部长指示,妇女不应该在怀孕期间饮用酒精饮料,因为饮酒会造成新生儿缺陷。?2?饮用酒精饮料影响开车或操作机器的能力,并且会引起健康问题。”此外,对于警示内容的字体、字号大小、排版、行间距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违反者将处以不超过1.1万美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