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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于3月29日组织主办了第一次由企业自发参加的“广东省酱油行业高峰会”。峰会上,广东省六大酱油巨头企业向广大消费者作出了公开的保证和承诺:
“我们出品的酱油,完全符合中国出口和欧洲各国进口的食品卫生标准,保证没有‘氯丙醇’问题,敬请广大消费者放心选购,同时愿意在国家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的共同监督下,不断提高质量观念,为大家提供品质更加优秀,安全且美味的酱油。”
峰会认为,只要企业时刻把消费者利益摆在第一位,严把质量关,就可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而这次所谓的“酱油风波”,原本就可以避免,峰会之后也应该渐趋平息。
澄清几个问题
峰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各企业对酱油风波发表各自的观点,从而澄清一些重要的问题:
●关于“氯丙醇”:只有配制酱油才有可能含有极少量的氯丙醇,并非配制酱油都含有氯丙醇,也不是大多数含有氯丙醇,而是极少数配制酱油采用了技术不过关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才会产生。
●关于“欧盟专家团”: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专家团来华访问对商品质量方面的考察或者抽检,这其实很正常。利用“欧盟”来炒作是不严肃的和不负责任的。
●关于酱油的南北差异:酱油根本没有南北派别之分,也没有“广式酱油”等工艺种类之分,事实上,以广东为代表的南方企业,由于进入国际市场时间长,市场开发能力相对领先,针对不同地区的口味生产出了不同风格的酱油,受到市场的欢迎,全国各地的酱油企业都在朝着这一方向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花色品种丰富将是未来酱油发展的方向。任何南北的划分都是没有远见的。
●“酿制”和“配制”都可以生产优质酱油:酿制和配制只是工艺不同,虽然现在消费者有选择“酿制酱油”的偏好,但从长远来看,配制酱油有替代酿制酱油的趋势,所以自今年9月起要被强制贴上“酿制”或“配制”的标签,也是公平的。
不该出现的风波
对于风波的起源,一般的说法是欧盟将于5月派出专家团访华,重点检查酱油出口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的“氯丙醇”含量。而有关这一说法的“最初消息”几乎都出现在3月18日北方的几家报纸上,而报纸披露的“新闻源”则是3月17日在北京举行的一次“酱油国家标准宣传会”。
真理越辩越明,从3月18日开始,经过十多天的辩论,我们已经可以清楚看到风波的兴起和演变发展过程:在这次酱油的国家新标准宣传会上,传出了令人“震惊”的消息---引起消费者不明真相的恐慌---有关人士出来解释“真相”---这一切都与一种叫氯丙醇的物质有关。
“酱油风波”闹得沸沸扬扬。2001年3月31日,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于2001国际(广东)食品博览会之际召开发布会,详细介绍“风波”的来龙去脉。最后证明欧盟并没有限制符合条件的中国酱油出口,有关经贸专家也提醒一些企业,别总拿“国外机构”做幌子,企业间竞争还得依靠真本事。
当然在“宣传国家新标准”会议上,主办会议的企业也及时地向外界宣传了自己的酱油完全是酿制酱油,不含“氯丙醇”,这也可以视为正常的宣传推介工作。但是事后某些人的讲话就实际上起着“搅浑水”的作用。
“这场所谓的酱油风波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周达民(中国轻工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副站长)指出:首先是“氯丙醇”问题,这其实是一个新问题,也是一个老问题,在1999年以前,谁也没有注意到“氯丙醇”致癌的问题,只是最近随着科学技术和欧洲各国在非关税贸易壁垒上的加强,提出了限制“氯丙醇”含量超标食品进口的问题。1999年10月,欧洲国家第一次从中国进口的部分品牌的酱油里发现“氯丙醇”超标,并由此引起了我国香港和大陆企业的高度重视,1999年都没有出酱油风波,为什么现在会出?这就是北方某些企业故意炒作的结果。(蓝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