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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都希望能明明白白。然而,有时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常常感觉不明不白,如“水中望月雾里看花”。
如有的超市的商品生产日期左躲右闪,“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食品厂家标明生产日期见封口,而封口上却出现有效日期与生产日期重叠在一起的现象,跟消费者捉起了迷藏。看来,消费者都必须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还有的超市扛起了“买100送50”的促销大旗,而“买”需要消费者掏足100元钱是实,“送”则是手续繁杂、质次价高的滞销商品;有的超市在广告中用醒目的大字标明“全场6折”,后面紧跟着一个很小的“起”字,其用意显而易见;有的超市将“商品产地”一栏笼统地标上“进口”、“合资”等字样,商品外包装标示着洋文,引人误入消费迷途;更有甚者,在超市的门口贴上“偷一罚十”的警告语,自以为理直气壮,殊不知超市根本无此权利。
超市经营者应在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获知权”的基础上合理合法地经营。超市若是耍小聪明,利用大众消费心理跟消费者“捉迷藏”、“玩文字游戏”、搞“温柔陷阱”,那么最终打折的只能是超市的信誉与利益。一些聪明的超市经营者推出公开的价格、公开的制作、公开的质量等一系列“透明营销”策略,获得了财源滚滚的透明收益。通常,能让买卖双方心明眼亮的做法是:
标示成本价。一家超市为了让消费者获知一种品牌的成衣的生产成本与商业利润,特别制定了一种价格标签,明示面料及辅料用量、加工成本、进销差价等,一改过去出厂价只有厂家有数、商家清楚、消费者不知的传统模糊营销手段,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在顾客的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使厂家、经销商及消费者三方均赢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展示全过程。一家超市为了提升现场制作的销售额,在制作间安装了摄像镜头,使顾客在卖场的不同角度,都能从显示屏幕上看到制作间员工们选料、加工、切配、制作的全过程,解除了非现场制作时顾客担心外真内假的后顾之忧。
露出真面目。上海一些商家销售电器时,理念新、形式活、效果好。他们针对顾客在买电脑过程中,主要对机芯是否为正牌心存疑虑的现象,将电脑进行“开膛破肚”,使其露出庐山真面目,增加了顾客对电脑品质的认知度。
“明白诚可贵,透明值千金”。但愿明明白白经营的理念,能给经营管理者一个新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