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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酱油风波”中始作俑者,最早跳到台前发表意见的“珍极”,先是揭出“氯丙醇”引发行业信任危机,接着是“南北酱油”与“标准之争”,再接下来就惹来了争议---
一些欣慰
29日,珍极酿造集团市场部部长胡平和发展部负责人高国堂接受记者的采访。
高国堂告诉记者:“受中国调味品协会委托,酿造酱油、配制酱油、酿造食醋、配制食醋标准由我公司起草执笔,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标准由我公司与保定味康公司共同起草。新标准的修订先后召开了6次研讨会,进行了7次重大修改。行业标准的审订会有14家企业和8个部门参加,国家标准的审订会有17家大型企业、11个科研和检测单位、18个部门和协会,与会代表共58人参加,审订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除3票弃权外,其余有表决权的一致通过。”
据当地的《燕赵晚报》记载:“酱油醋新标准的出台与付诸实施让老百姓感到餐桌上多了几分放心,但更能让石家庄人感到自豪的是,这5项标准都是由石家庄珍极集团主要起草设定的。”而张林在当时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心头悬了3年的石头也终于落地了”。
不过,这种喜悦对于珍极酿造集团来说,更像一种痛苦,因为这在“酱油风波”爆发后,事态的发展很快超出了珍极所能控制的范围,先是“氯丙醇”引发行业信任危机,接着是“南北酱油”与“标准之争”,再接下来就惹来了“假公济私”的争议。
一片骂声
如果说这场风波给南方的酱油生产企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么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就被同行认作最大的受益者。
理由有: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主要是由珍极集团起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掌握了行业标准谁将获得主动权,现在酱油的“游戏规则”是由珍极来定,不可能不对自己有所考虑,避害趋利是企业本质决定的;二、这场风波的源头正是珍极组织的“国家酱油新标准宣传会”,各种引发争议的消息正是源于这次会议。
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酱油风波的来龙去脉开始显露出来,珍极酿造集团也成为各个受负面影响企业责骂的对象。“假公济私”是其中一个“罪”名:珍极自己不生产配制酱油,却要在未来新标准中加上强制条款,严格区分酿制和配制酱油。后来受到同行指责的就更多了,有的说是珍极想借机抢占更大的市场,有的指责其借“欧盟”提出的氯丙醇炒作自己,也有的指责其根本没有起草新标准的代表性,总之,珍极是好心没办好事,引来骂声一片。
一点冤枉
对于珍极来说,不用问也知道他们会喊冤。
高国堂说:“我们在标准的宣贯过程中,从未针对任何企业发表过不利于他们的言论。”他介绍了珍极在这件事上的真诚之处:“新标准的制定,目的在于落实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维护中国调味品行业的健康发展。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我们有必要对之宣传和贯彻。”
记者在采访中很关心珍极自己是如何看待新标准的公平性,就说:“现在,很多广东的酱油企业都觉得您在行业和国家标准上有偏向性,你们不生产配制酱油,凭什么由你们来制定配制酱油的标准?您觉得新标准对南方的酱油企业有没有不公之处?”
高国堂的回答是:“我们只是作为起草单位,收集和汇总大家的意见。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产品花色品种越来越多,国家标准不可能涵盖所有品种,例如,虾子酱油、蘑菇酱油、加铁酱油、低盐酱油等。大量的产品标准要由企业标准解决。”
其实,说珍极在起草新标准上有“自私”行为,这肯定是冤枉的。因为在新标准上不可能有多少便宜可占,制定“规则”的人只是在游戏之前比别人有更多的了解。这一点就连广东的企业也承认,珍极起草的标准是比较公平的。高国堂也说:“在我公司接受起草任务的时候,没有想到标准会上升到条文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我们是否自私,需要时间来证明。”
记者手记:一地疑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珍极集团的对外宣传的口径总是不一致,有一些回答不能不让人感到疑惑,甚至怀疑其在另一些问题上的可信度。
高国堂对记者介绍说,1999年,珍极也根据市场状况曾考虑生产配制酱油。还投资近200万元建成年产3000吨酸水解植蛋白调味液生产线,进行了试产。但当年氯丙醇事件披露后,我公司即开始与广东、天津一些院校和专家合作,研究去除氯丙醇的问题,摸索生产技术,生产线因此闲置。经过一年多的反复实验,目前已经有了较大进展。
记者问:“贵公司的‘水解植物蛋白液’主要是销往哪些企业,有没有广东或者南方的酱油企业?”
回答是:“因为未形成生产,故后面的问题不存在。”
不过记者在1999年11月16日《石家庄日报》上却看到这样一段文字:(珍极)承担完成了省级科研项目“植物蛋白水解液”并应用于该集团公司投资150万元组建的一条年产3300吨的生产线上……今年9月,香港李锦记食品有限公司与该集团公司签订了80吨的订货合同,产品现已全部发往香港。
记者问:“贵公司是有影响的酱油生产大企业,号称中国最大的调味品生产厂家,目前的年产量是多少,市场占有率是多少?”
回答是:“应当说,我公司从来没有自认为是中国最大的调味品生产厂家。我公司目前酱油年产量近4?5万吨,占全国酱油市场500万吨的约1%。”
事实上,在珍极的互联网页中明明白白地写着:“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生产规模最大的调味品专业公司,是国内贸易部确定的八大调味集团之一。”
原文照登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对酱油新标准的看法和立场(节选)
一、 新标准的由来
新标准自1997年开始起草,我公司受中国调味品协会的委托承担了起草任务.当时酱油产品执行的是1987年发布实施的推荐性国家专业标准(相当于现在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新标准的立项计划是修订1987年标准并以推荐性行业标准形式发布实施……
二、 新标准的特点
将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分别制标是新标准的最鲜明特点,原国家专业标准是为酿造酱油而定,因此没有这种区分,近十几年来,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加入酱油中的做法越来越多,由于缺乏相应的标准加以规范,这种配制酱油仍然以酿造酱油的面目出现,由于消费者无法鉴别,应享有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实际上落空。新标准对两种酱油分别制标,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已经发布和实施的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标准是将其作为配制酱油的原料加以规定的,它本身不是酱油(此前有的法规将其称为酸解酱油,民间俗称化学酱油)……
三、关于酿造酱油
新标准中关于酿造酱油的定义是我国所有酿造酱油共同特点的高度概括,在酿造酱油中添加食用菌或海产食品的抽提液,应当属于酿造酱油众多花色品种之一。酿造酱油与配制酱油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而不是其它,我们不赞成将酱油划分为“南派,北派”或“广式,非广式”,这种以地域划分酱油类别的方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现状……
四、当前存在的问题
1、氯丙醇问题
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的原料和生产方法造成其必然产生氯丙醇,国外已研究出去除的技术方法。我国年出口总量不过数万吨,而国内的消费达数百万吨,我们更应关注的是中国老百姓正在吃的酱油究竟怎样?有多少是配制酱油……
2.标签标注问题
配制酱油标准实施已经三个多月,配制酱油在标签上标注为“配制酱油”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条款。然而,这项条款难以落实的原因之一是对配制酱油中的特性指标“乙酰丙酸”的检测方法标准尚未出台。据悉,这项工作已接近尾声,通过检验酱油中的这一指标将会彻底根除把配制酱油标注为酿造酱油的行为。 (蓝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