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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我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从来没有一个时刻像2001年的春天这样,由北到南、从东向西、自上而下,整个中国处处回响着炮轰垄断行业的剧烈声响。如果说所有的表态都不及付诸行动来得实在,那么国家工商局自4月1日起正式向全国行政垄断行业动手的新闻就不能不让人感到垄断行业的冬天正在到来。
曾几何时,电力、铁路、邮政、电信等垄断行业,要么凭借着行业所特有的垄断权力,也或者倚仗着自己难以被撼动的市场地位,明目张胆地导演着一出出限制市场竞争的非法闹剧―――以发布规定、通告等形式,任意提高行业的进入门槛;以限量供给、不正当地排挤竞争者等手段提高产品价格、降低服务水平;不召开价格听证会就随意提高价格等等,都严重地违背了公正交易、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垄断是公平竞争的天敌。不管是自然垄断,还是行政垄断,抑或是市场垄断,所有垄断行为的共同特点,就是对市场竞争的排斥。它们往往依凭自己业已稳固的市场地位,想方设法阻止竞争对手涉足自己的领域以便稳获利润。独霸市场的目空一切,惟我独尊的骄横之气,缺少对手的怠惰消极,使得所有的垄断行业要么孤芳自赏拒绝创新和技术进步,要么盛气凌人漠视客户的利益和需求。而这两点,又恰恰最不为市场所容―――前者必将导致行业停滞不前,后者则必将大幅度招致顾客忠诚度的下降。
垄断一日不除,市场一日无公正可言。这不仅害了消费者,也严重地影响了垄断行业自身的发展。环顾中国经济界,越是竞争充分的行业,就越是显得朝气蓬勃、活力十足,如家电产业,最早接受来自国际同行的挑战,如今愈战愈勇,与日推陈出新;举凡垄断至上的系统,就无不表露出困境重重、危机四伏的病态,如电信、民航系统,就因为缺乏竞争的经验和勇气,在WTO(世贸组织)还没来到国门之前,就显得那么怯懦和弱不禁风。
中国“入世”大局已定的现实背景,已不容许我们的垄断行业继续享有不劳而获市场利润的特权。国际经贸规则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市场垄断。从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计,只有不折不扣的市场竞争,才可能使人类递进式的欲望得到不断满足;从为中国的经济发展计,只有让行业、企业勇敢地面对竞争,才能够让它们更快地自我成长起来。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才有了国家工商局的“四月反垄断风暴”。按照安排,从4月起,全国工商管理部门将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依法对电力、保险、铁路、邮政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限制竞争行为比较突出的垄断行业,开展反限制竞争的专项执法行动。
我们在为国家工商局的这次行动额首称庆的同时,也不能不有诸多忧虑。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垄断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行政垄断,而非企业做大之后的市场垄断。作为行政机关,工商局治理市场垄断或许并不太难,但对于行政机关式的行业垄断,由一个行政机关去制裁另一个同等级别的行业垄断,谈何容易?这或许也正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实施多年,垄断行业依然故我的根源―――按照该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该法从1993年颁布至今,已逾七载,如果工商局监督检查得力,垄断行业绝不至此。
我们不知道,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国家工商局此次对垄断行业的重拳出击,将有何大动作?我们寄予厚望,但愿不是雷声大雨点小。 (严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