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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两次“买电”经历表明,电力部门虽然推出了不少便民措施,但与消费者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我去年9月临时住进南京的一套商品房,两个月后发现:房间断电了。原来,南京市供电部门已实行预付电款“购电制”,要用电,须持电卡到供电分局或农业银行的营业部“买电”。我住的这套房子事先由开发商代购了50千瓦时电,现在用完了,自然就要去买。
骑车来到农行江东门营业部,营业员对我说,第一次买电只能到市供电局或各区供电分局,因为银行与供电局联网的电脑里还没有建立我的“户头”。
于是,花了50分钟,骑车赶到雨花台区供电分局。营业员一听是第一次买电的,马上向我要开发商代购电时的发票。我根本没想到要带,便问:“为什么非要这张发票?”答曰:“要根据上面的施工号建立户头。”“为什么不能根据地址建立户头?”回答是:“没法建。”
在我的一再坚持下,营业员同意我打电话问来了邻居电表的号码。她在操作了一番电脑后,终于说“可以了”。我在千恩万谢之余,不禁想:供电部门为什么不能事先就将户头建好,而非要让消费者大老远跑一趟呢?既然有办法建立账户,又为什么一定要让用户带上发票呢?
总以为头一次买电这么辛苦,应该一劳永逸了。因为供电分局明确告知,以后再买电,就近到农行营业部就可以了。没想到,第二次买电更是辛苦,当天没买上,过了一晚黑灯瞎火的日子。
这次发现电用完的时候已是下午4点多,心知不好,赶紧骑车到农行营业部,一看,玻璃门已经锁上。心存侥幸一路寻找,三四家农行营业部均已下班。想想只能再到雨花台区供电分局,没想到他们的下班时间比农行营业部还早半个小时。
最后,在值班人员指点下,我横穿半个南京城,找到南京供电局,这时已是晚上6点25分。在隔壁新纪元大酒店的售电处,总台小姐告诉我:“就在这里买电,但供电局规定,要到晚上7点才开始卖。”
看到我疲惫不堪的样子,总台小姐好心地说:“湖南路上的夜市银行现在就能买,他们卖到晚上8点。”可惜,我再也无力奔波了。粗略一算,这次骑车共两个半小时,行程35公里以上,最后还是没买上电。
懊恼之余,记者不禁感慨,供电部门能不能够为消费者想得更细一点,更方便一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