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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成为卷烟制假的重灾区,去年查获制假烟机463台,今年迄今已端掉大型设备56台,且制假活动已呈向珠三角蔓延之势。
广东省上月底在台山市查获了一个迄今为止国内最大的卷烟制假窝点。当时的现场清查结果令稽查人员震惊:这个窝点的年生产能力,直逼目前广东省某较大卷烟厂的年产量!进一步的调查表明,这里最少已开工一年,保守估计,所获纯利已在1000万元以上。某市一利税居前4位的法人单位,大肆生产未获商标注册、涉嫌假冒广州某著名品牌的香烟,产品一度号称“全国10大名烟”之一,不久前,其大型广告牌还厚颜无耻地树立在当地闹市街头。
为什么制假势头屡打不下?据有关部门计算,一台YJ14型卷烟机,每天理论上可产烟250―300箱。即使每包烟获利只有1元,1(元)×10(包)×50(条)×250(箱),每台制假烟机每天理论上可带来12.5万元暴利。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一位学者指出,一台制假烟机只要能运转10天以上,用于购机等的各种本金就能基本收回,而迄今为止,在广东省已查获的众多案值巨大的卷烟制假案中,已判的最高刑罚仅是两年。
卷烟制假者与场地拥有人、权力寻租者之间已形成一种通用的承包合同。知情人士详细介绍了这种在番禺、揭西等地发现的合同背后的种种隐情:设备拥有者不会轻易相信对方,必须采取一些“考验措施”。烟机运至场地拥有者的“势力范围”后,按合同规定,场地拥有者、权力寻租人必须来接并保证安全。
在每宗卷烟造假案中,不知有多少“单位”的负责人与造假者、场地提供者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卷入了这种权力寻租活动、最终与这种黑色经济形成一个链而不能自拔。
制假烟机来源有三:一些非专业厂非法组装的;从境外购入的淘汰产品;利用相关法规的空子向转产、停产的内地烟厂拆整为零地购买再行装配的。手中有烟机后,制假者再从内地购入烟丝等原辅材料。然后是围绕假烟的包装印刷、运输、贸易、销售、服务业。有人戏称,内地某些地方是卷烟制假的设备和原材料采购点,潮阳胪岗等镇是假烟的出产地,某些路段是中转站,一些权力寻租者是看门人,相关国道是运输线,广东省内外一些批发市场则是大前方,众多不法摊贩就是销售终端。于是,这个黑色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分得一份黑钱。
假货不仅侵占正规品牌的市场份额,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侵害消费者权益,而且正如秘鲁经济学家索托的著名论述一样,问题在于链条中的大宗财产属于黑色经济的一部分,它们处在已确立的可强制执行财产权的法律管辖之外,因此无法用来真正创造财富。
事实上,无论是广东省的潮阳还是福建的云霄,假烟带来的黑色经济业已对当地经济生活造成严重的伤害,其愈合的过程,将痛苦而漫长。(穗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