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沈晚报》报道:从4月1日起,鞍山市餐饮业明码标价将强化到每一个环节,“时价”等含糊标价均视为违规。
据了解,从4月1日起,凡在鞍山地区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公开标示价格、相关的基本指标和数据。副食品除了标明品名及价格外,主食应标明其成品重量,副食应标明其主料重量,开架自选的食品应以价签标价;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经营单位,可向市级物价检查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标价内容必须明白无误,真实准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形式进行价格欺诈,标价签、价目本应由指定专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