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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开始,所有在市场上出售的配制酱油,都必须在标签上注明自己的“出身”。但据了解,绝大多数酱油企业都没有这么做。
按照去年九月一日国家公布的条文强制性标准规定,配制酱油在出售前都必须在商标上表明自己是“配制酱油”,决不能标榜自己是“酿造酱油”。酿造酱油亦然,这样消费者可以一目了然,根据自己的口味选择购买。但记者在对北京各大超市货架上的酱油进行了实地观察后发现,酿造酱油基本上都能做到这一点,但几乎所有的配制酱油的标签上都没有标明自己的“出身”。这种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
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和ι或脱脂大豆、小麦和麸皮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而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谈起原因,曾参与起草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张林介绍说,长期以来,酱油都没有明确区分“酿造”与“配制”,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也给管理造成了漏洞,查处起来很困难,假冒伪劣产品也屡禁不止。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去年发布的国家标准和原国内贸易局发布的条文强制性行业标准,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规范调味品行业,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人民健康而起草制定的。
张林呼吁,酱油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他同时呼吁有关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反酱油标准的不法行为。
我国酱油在国际上地位不高,就是因为缺乏良好的管理和足够知名的品牌而致。如今有了条文强制性国家和行业酱油标准,酱油生产企业就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只有这样,我国酱油企业才能真正走向世界。 (段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