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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获悉,为促进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与期货经纪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把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监管工作和期货经纪公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达到联动监管、共同防范和化解期货市场风险的目的,郑州特派办日前分别与深圳证管办、武汉证管办、沈阳证管办和长春特派办四地派出机构分别签订了《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联动监管备忘录》,探索期货市场联动监管的新路。
据介绍,目前,在异地设立营业部是期货经纪公司拓展市场的主要方式,而加强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的监管是监管部门的重要工作。根据签订的《备忘录》,郑州特派办将在五个方面与四地监管机构实行联动监管:
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制度。通过工作简报、联动情况通报等多种形式,互相通报有关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的经营管理情况、检查、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二是配合检查、稽查。必要时联合工作,提高检查、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及突发事件联合处理制度。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期货经纪公司或营业部,应迅速相互通报有关情况,及时进行重点监控;发生突发事件时,一方应立即向对方通报情况,并联合采取处理化解风险的具体措施。四是不定期互访。交流监管工作经验,完善联动监管措施。五是建立通畅的工作联系机制。(朱兆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