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猴王集团在宣布破产前大规模转移资产、留下大笔负债,已引起债权人严重关注。猴王集团破产案主要债权人之一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已要求有关方面对猴王集团非法转移资产进行审查,如证实有资产转移的,要求并入破产财产一并清偿。
华融公司说,截至今年2月27日,华融拥有猴王集团6.22亿元人民币的债权,对猴王集团的上市公司猴王股份拥有1亿余元人民币的债权。
华融公司有关人士说,据调查,自去年7月份以来,猴王集团进行了大规模资产分离活动。该集团1999年底资产为34亿元人民币,负债27亿元;但到去年年底资产缩小到3亿多元,负债仍近24亿元。特别是最后一个月内,集团资产大幅度缩水,而负债未相应减少。从资产异常变动反映出,猴王集团把资产抽调出去,而将大量债务搁置在待破产的猴王集团中。
如果按照目前所宣布破产的资产进行清偿,债权回收率只有一位数。猴王股份公司、华融、信达、长城资产管理共拥有80%的债权,也就是说,猴王集团破产的最终损失要由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和中央财政来承担。
华融公司表示,对于这种借改制之名,搞“大船搁浅,舢板逃生”,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将充分利用法律予以坚决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