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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日报》报道:黑龙江省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多种措施,使地方税收连续五年实现大幅增长。“九五”期间,累计完成地方税收403.32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年均增长达11.8%。
“九五”期间,黑龙江省地税局对县以下地税机关进行了税收征管改革,初步形成了符合实际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一是比较规范的纳税服务体系,实现了应征税款由“纳”到“交”的转变;二是具有制约机制的税务稽查体系,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涉税违法行为;三是适应征管工作需要的计算机网络体系,初步实现了手工操作向现代化管理的转变;四是与税收征管模式相适应的组织体系,调整了县以下地税机关的机构设置;五是在干部人事制度上引入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还加大了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税收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五年来,共稽查各类纳税人45万户,查补税款24.94亿元,维护了税法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