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今年根据《海关作业改革指导方案》和机构改革要求,建立物流监控机构。
在新的物流监控体系中,所有海关监管货物、运输工具的进出境及其境内存放、处置行为以及通关现场、堆场、监管和保税仓库、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监管场所,都将由物流监控部门负责实际监管,同时通过落实《海关对进出境货物查验规程》,不断提高物流监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