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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对湖南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戴利旗、原董事杨泽忠等16人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告知程序的送达公告已于日前发出,60日内视为送达完成。
此前证监会对张家界公司等机构和个人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查明公司在1996年-1998年年报中披露了虚拟的财务信息,同时查明在1998年9月至1999年7月期间,社会人员曹晖、厉楠协助他人买卖“张家界”股票,曾超比例持有该股票且未报告和公告。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依照该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公司原董事长戴利旗处以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杨泽忠等13名原签字董事处以警告;对曹晖等二人分别罚款1万元。(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