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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内蒙古各级消协组织加大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力度,5年来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0万元,有效促进了农村消费平稳增长和社会稳定。
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旺其嘎介绍,“九五”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投诉1856件,移送司法机关128件。小到几元钱的纠纷,大到数十万元的赔偿,消协组织都积极进行协调解决,深受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好评。
1998年,内蒙古和林县新丰乡农民马秀兰同儿子杨国忠往煤油灯里加煤油时,突然发生爆炸,杨国忠抢救无效死亡,马秀兰落下终身残疾。消协多次调解不成后,支持消费者向法院起诉,为马秀兰一家索回赔偿5万多元。这件事在当地引起极大反响,促使农民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
1995年,内蒙古土默特左旗沙尔沁乡30户农民联名投诉乡种子站出售劣质种子,造成100多亩农田减产。当地消协在自治区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政府有关领导支持下,通过大量工作调解成功,农民一次性获赔偿3.5万元,当地农民把一面写有“农民朋友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了自治区消协。 (刘军 殷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