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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出通知,将对各会员单位实施2000年年度检查。
此次年检材料包括:会员公司2000年年度工作报告,公司实施《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方案,公司年检表,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股票承销业务资格证书》、《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正本和《管理建议书》,以及需向上交所报告的重大事项;从事B股业务的会员还需递交《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通知指出,会员公司应于2001年4月30日前将年检材料的书面材料(含磁盘)报送上交所,因故不能按时递交年检材料的,应于2001年4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交所并说明理由,征得同意后方可推迟报送,但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