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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市广告监测中心获悉,目前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医疗、医械、药品3类广告的违法率高居涉嫌违法广告榜首。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在加强对上述3类广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市药监局也已撤销部分药品的广告批准文号。
据了解,去年该中心监测的18.37万余条报刊广告中,涉嫌违法广告1124条,其中医疗、医械、药品、食品、留学等5类广告为811条,占涉嫌违法广告总数的72%;中心全年监测的9.6万余条电视广告中,涉嫌违法的广告为7700多条,其中医疗、医械、药品、招聘、房地产等5类广告的涉嫌违法率达到25%以上,高出平均违法率17.4个百分点。
据分析,医疗类涉嫌违法广告的主要表现为:借用他人的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医疗服务广告宣传,在广告中宣传非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内容,以人物介绍、人物专访、患者证明等形式做广告,以军队名义发布广告,违禁宣传治疗性病、泌尿系统疾病的广告等;药品类涉嫌违法广告中,有的广告审批文号使用不规范,有的进行乱评比、乱排序;医械类涉嫌违法广告或以消费者名义作证,或不标明广告审批文号。 (励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