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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了解到:自去年12月证券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来,各证券公司开始按照证监会的要求,通过系统报送业务资料。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能够按要求报送去年12月和今年1月份的报表,但也有一些证券公司不能按时报送。
据悉,下列公司未按时报送2000年12月的报表: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远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证券公司、海口财政证券公司、大连财政证券公司、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证券公司。
没有按时报送2001年1月报表的公司有: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民安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鞍山证券公司、沈阳财政证券公司、天风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长沙证券公司、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珠海证券公司、海口财政证券公司、哈尔滨财政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希望上述公司领导重视业务资料报送工作,尽快补报报表;对未按要求报送报表的公司,中国证监会将记录在案,作为考核该公司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