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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6日决定,正式立案受理猴王集团公司申请破产一案。此举标志着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猴王集团公司已依法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据介绍,注册资本5.8亿元、现有职工2966人的猴王集团公司,是由1958年建厂的国营宜昌市七一拉丝厂逐步发展起来的国有大型企业,曾经为宜昌市的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但自九十年代中期组建集团公司后,企业出现了无序扩张、投资失误、违规炒股、高息借贷、冗员剧增等一系列问题,累计亏损达25亿多元,企业一步步走入了绝境。该集团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至2000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资产总额为3.71亿元,负债23.96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45.53%,已严重资不抵债。与此同时,猴王集团公司还在232起经济纠纷案件中成为被告,涉案标的折合人民币14亿多元。今年1月9日,猴王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企业申请破产。1月18日,集团公司正式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宜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破产的猴王集团公司,与目前在深交所上市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是两家各自独立的企业,猴王集团公司已不是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因此,破产案不涉及上市的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宜昌中院近期将依法对此案作出裁定。 (罗盘)